2008-12-26

癌症(12)- 殘障鑑定

昨日 12.25 帶著4瓶安素,坐高鐵從板橋到竹北再搭計程車去竹北市公所申請身心殘障證明,大約1小時的車程,讓我頭暈目眩,到了市公所詢問才知道申請還需要大頭照片3張、戶口名簿、印章,因為沒帶在身上就只好再坐計程車回竹北的家拿完後,再坐計程車再到市公所申請,據市公所表示這樣的証明拿回台大醫師簽完後醫院會自己送到衛生局不需本人再送回,簡單的約4個小時的車程回到新莊,但是倒是讓我很疲累。


0 意見:

張貼留言